台前县位于河南省东北部,豫鲁两省交界处,交界线达125公里,总面积454平方公里,辖9个乡镇,372个行政村,38万人,27万亩耕地。台前县是革命老区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,是中原经济区濮范台扶贫开发综合试验区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这是一块文化底蕴深厚的神奇沃土。黄河、古运河在此交汇,齐鲁文化、中原文化碰撞交融,张公艺以忍治家、九世同堂的佳话流传至今,铺就了台前人民敦厚和善、务实勤谨的底色。
这是一个浩气长存的革命老区。1947年夏,刘邓大军在这里强渡黄河,台前人民踊跃支前,铸就了不怕困难、敢于斗争的英勇气概。
这是一片钟灵毓秀的北国江南。黄河、金堤河横穿全境,灵妙河、黄金河贯穿全城,金水国家湿地公园、西凤公园、铁路公园、将军渡文化公园等8大公园,形成了碧水绕新城、城在林中坐、人在绿中行的宜居佳境。
这是一座充满激情的活力新城。目前正围绕京雄商高铁台前东站建设现代化高铁新城,环绕引黄调蓄工程建设魅力四射的滨水新城,依托台前“无水港”打造产城融合的临港新城,“三个新城”让台前更便捷、更靓丽、更富裕。
独特的区位优势
台前县地处豫鲁冀三省边缘结合部,西连中原经济区,东接环渤海经济圈,是河南省距离天津港、青岛港、连云港、日照港最近的县(市)区,对承接沿海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,具有极为有利的区位优势。
便利的交通优势
京九铁路过境设站,与晋豫鲁铁路在此交汇,形成“黄金十字架”,范台梁高速开工建设,高速公路“畅通网”正在形成。郑济高铁、京九高铁正在规划建设;G342、S205已建成通车,S101拓宽提升,与濮范高速公路相连接,台前县已融入国家铁路网和高速公路网的大格局,成为豫北地区铁路、公路交通的枢纽。
丰富的资源优势
台前县临近中原油田,是中石油总公司对口扶贫县,中国石油总公司提出了把台前建成产业扶贫示范基地的目标。台前县水资源丰富,黄河、金堤河横贯全境,土质肥沃,农牧业发达,被国家农业部和河南省确定为河南省商品粮基地、小尾寒羊繁育基地、鲁西黄牛主要集中饲养地等。台前县有丰富的素质较高的劳动力资源,全县现有劳动力18万人,每年外出务工人员达8万余人,熟练劳动力成本比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低三分之一以上。
完善的县城优势
按照“产城融合、布局分明、功能完善、品位提升”的要求,完成了20平方公里的县城总体规划,形成了“老城、新区、产业集聚区”三位一体的发展新格局。围绕建设生态文明的黄河明珠的目标,大力实施“三水系(金堤河、灵妙河、黄金河)、八大公园(台前金堤河国家湿地公园)”建设,强力推进“一河带两区”工程,基础设施配套完善,主导产业特色鲜明,实现了真正意义上“四集一转”(企业集中布局、产业集群发展、资源集约利用、功能集合构建,人口向城镇转移)的发展目标,使产业集聚区建设呈现出建设速度快、工作力度大、发展效果好、产城紧密融合的良好局面。
产业集聚区
台前县产业集聚区位于台前县新城区西南部,规划面积17.57平方公里,重点发展羽绒及服饰加工、石油化工及机动车配件制造产业,区内划分了羽绒及服饰加工园、化工产业区、新兴产业园、中小企业园、煤电产业一区、煤电产业二区、站前商贸物流区、公共服务配套一区、公共服务配套二区等10个功能分区。目前,建成区面积达3.1平方公里,拥有企业120家(含服务业企业),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5家,从业人员达1.3万人。
发展目标
台前县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目标:通过政府积极引导、合理规划布局、加强内引外联、大力招商引资、推进产业集聚、做好服务引导等措施,充分发挥现状优势及特点,以羽绒及服装加工、石油化工、汽车零部件生产为中心,集生产、贸易、物流、科技开发为一体,建设成为全国性羽绒、服装专业生产基地、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和物流集散地、省级特色生态产业集聚区。预计,2020年产业集聚工业增加值将达到40亿元,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销售收入200亿元,利税15亿元,从业人员达4万人。
发展定位
以羽绒及服饰加工、化工和汽车零部件产业为主导产业,积极发展电力、汽车零部件、食品医疗、建材等其他工业产业;培育现代物流业、商贸业等第三产业,形成工业和服务业相互促进、融合发展的产业体系。
优惠政策
为进一步加大招才引智和招商引资工作力度,加快引进新动能、培育新产业、厚植新优势,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,根据有关规定,结合濮阳实际,特制定本措施。针对来我县的外来投资者,凡是符合条件的,我县将在税收、土地、配套服务等领域给与投资企业及企业高管优惠扶持。
在税收方面;外来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要求后,对企业和企业高管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实行三免三减半政策:对首年度总纳税额超过一定数额的外来投资企业予以奖励。超过200万的,奖励地方财政部分的30%:超过500万元的,奖励地方财政手艺部分的40%;超过1000万元的,奖励地方财政受益部分的50%.
一、招才引智支持措施
对在濮阳创业和进入濮阳重点企业(市、县〔区〕属国有企业除外)工作的院士、行业领军人物、重大专利发明人、世界500强、中国500强企业总裁级高管、企业高级管理人员(副总经理或相当层级以上职务的人员)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、大学毕业生、高级技师、技师、高级技工等给予支持
(一)对院士、行业领军人物、重大专利发明人、世界500强、中国500强企业总裁级高管来濮投资、居住生活的,奖励一套面积不超160平方米的住房,给予10万元购车补贴;其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,五年内100%奖励个人;承担科研课题的,给予每人每年最高1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。
(二)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,在濮阳工作满一年、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、缴纳社会保险不少于半年,在濮阳市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,一次性给予购房款50%、总额不超50万元的补贴;租房居住的,每月给予3500元补贴;其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,五年内100%奖励个人。
(三)对普通全日制博士、硕士、本科毕业生,在濮阳落户且工作满一年、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、缴纳社会保险不少于半年,在濮阳市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,分别给予30万元、20万元、10万元购房补贴;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不少于半年,租房居住的,每月分别给予3500元、2500元和2000元的租房补贴,补贴时间不低于五年。
(四)对我市产业发展亟需的高级技师、技师、高级工,在濮阳落户且工作满一年、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、缴纳社会保险不少于半年,在濮阳市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,分别给予10万元、8万元、5万元购房补贴;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不少于半年,租房居住的,每月分别给予3000元、2500元、2000元的租房补贴,补贴时间不低于五年。
(五)对新设立的外来投资企业和科研创新平台,其聘用的各类人才,参照上述规定,享受相应政策支持。
(六)鼓励企业建设科研创新平台,对新认定或引进的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工程(技术)研究中心、重点实验室、工程实验室、企业技术中心、科技孵化器等科研创新平台,分别给予200万元、100万元、50万元奖励。对从外地搬迁至濮阳的省级以上各类科研创新平台,给予搬迁费30%的补助和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开办费补贴。进入科研创新平台工作的各类人才,其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,五年内100%奖励个人。
二、招商引资支持措施
对引进符合我市“三大三专”产业(石油化工、装备制造、食品加工、现代家居、羽绒及制品、生物基新材料)战略性新兴产业(节能环保产业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、生物产业、高端装备制造业、新能源产业、新材料产业、新能源汽车产业)、现代服务业、总部经济等项目给予支持。
(七)新设立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(含1亿元,下同)
且达到规定投资强度的制造业项目(或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、高新技术产业项目),亩均税收达到15万元以上的,按相当于土地实际出让总价款的30%给予奖励;3亿元以上的(或2亿元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、高新技术产业项目),按50%给予奖励;5亿元以上的(或3亿元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、高新技术产业项目),按80%给予奖励;10亿元以上的(或5亿元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、高新技术产业项目),按100%给予奖励。
(八)新设立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且达到规定投资强度的制造业项目(或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、高新技术产业项目),亩均税收达到15万元以上的,自投产运营第一个完整年度起,三年内按其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100%给予奖励;3亿元以上的(或2亿元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、高新技术产业项目),前三年按100%给予奖励,第四、第五年按50%给予奖励;5亿元以上的(或3亿元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、高新技术产业项目),实行“一事一议”。
(九)新设立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现代物流、文化旅游项目,以及省级以上总部经济和新基建项目,自投产运营第一个完整年度起,三年内按其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100%给予奖励;1亿元以上的,前三年按100%给予奖励,第四、第五年按50%给予奖励;3亿元以上的,实行“一事一议”。
(十)新设立不符合第(七)第(八)条支持措施的产业项
目投产运营后,年纳税在200万元以上的,前三年按其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100%给予奖励;500万元以上的,前三年按100%给予奖励,第四、第五年按50%给予奖励。
(十一)对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、租用标准厂房的项目,前三年租金免缴,第四、第五年租金减半。享受优惠期间,标准厂房不得对外转租或改变用途。
(十二)入驻楼宇的企业,年地方纳税额不超过200万元的,三年内每年按其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20%给予奖励;200万元-500万元的,三年内按每年40%给予奖励;500万元以上的,三年内按每年50%给予奖励。
(十三)外商投资企业新设立或增资,或以并购方式参与我市企业改造重组,按当年实际到位外资金额的2%给予奖励,最高不超过500万元;对世界500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制造业项目,按当年实际到位外资金额的3%给予奖励,最高不超过750万元。
(十四)由市、县(区)国有公司出资,设立化工、装备制
造、新材料、新能源、新基建等产业发展基金,支持项目引进,重点支持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、高新技术产业项目。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,市、县(区)可视项目的产业类别、投资额度、财政贡献等实际情况,给予一定比例参股。对带动性强、贡献度高、成长性好的项目,市、县(区)可与社会资本合作,设立产业发展基金予以支持。
(十五)市、县(区)两级财政增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,
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。各县(区)由财政资金作引导,相关企业信用共同体出资,设立过桥还贷专项资金,用于信用共同体企业还贷周转。市过桥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到期的银行贷款可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金周转。
(十六)符合本措施支持范围的各类人才,协助引进或自主创办实体经济企业或科研创新平台,租用厂房(楼宇)的,三年内免缴租金;三年内按其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100%给予奖励;有研发经费投入的,给予研发投入30%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;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,根据其先进性程度,每项成果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;符合支持条件的,优先给予产业基金支持。
台前县是一座古老而又年轻的城市,也是一方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投资热土。“支持建设濮(濮阳县)范(范县)台(台前县)扶贫开发试验区”作为重要战略基点写入《国务院关于加强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》(国发{2011}32号)。随着国家“中部崛起”中原经济区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,台前县的区位优势,资源优势、环境优势和市场优势正在转化为竞争优势、发展优势蕴藏着巨大的商机,已成为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重要承接地,台前必将描绘科学发展,赶超发展的新篇章。
台前将以更加开放的姿态,真诚欢迎国内外有识之士到台前考察洽谈、投资置业,台前县委、县政府将全力支持各位企业家放手发展、创业台前、问鼎中原.